
浙江海宁,一女子花6796.77元网购了一件进口貂皮大衣,结果发现袖口处有瑕疵,商家当时补偿了200元。万万没想到,3年后女子竟以质量有问题,货不对版为由,向平台申请了退货退款。更没想到的是,平台竟然支持了全额退款。商家无法理解,更不能接受。
(来源:1818黄金眼)
杨女士的这件进口貂皮大衣,是3年前在朱先生的网店购买的,当时大衣的信息备注写的是皮毛源自美国貂,标价6900元。
由于平台有优惠活动,杨女士最终以6796.77元拿下了这件貂皮大衣。
不过,杨女士在收到大衣后,发现袖口处有一块皮毛缺失的,于是申请了更换。朱先生同意了更换,并给了杨女士退货地址。
可是一个星期后,杨女士又突然不换了,但是杨女士拍了袖口处有缺陷的照片。朱先生看到照片后,与杨女士协商补偿了200元。
万万没想到,在3年后,杨女士发现貂皮大衣的袖子整体起鼓包了,她又拿出家中已买了五六年的貂皮大衣,并没有这种情况。
杨女士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或者次品货,于是直接找了平台客服,在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后,平台客服通知了朱先生。
朱先生觉得3年前的货,到现在来退,这有点不可理喻,况且鼓包不一定是衣服质量问题,也有可能是穿的时候没保护好所致,不过他还是联系了杨女士。
杨女士先是质疑衣服不是用的真水貂皮,接着又质疑不是进口的,但朱先生提交了厂家的报关单,通知让杨女士去质检。
杨女士从报关单上发现,没有“美国进口”的字样,但3年前自己买这件貂皮大衣时,信息备注中写明了是“进口美国貂”。
杨女士以此为由,以及衣服上出现的鼓包和露板等问题,直接向平台客服申请了退货退款。
朱先生收到退货退款信息后,直接点了拒绝。谁曾想,几天后,平台竟然自动从朱先生的账户中扣了6796.77元,退给了杨女士,而杨女士也把衣服退了回去。
对于平台的强制退款,朱先生觉得十分不合理。朱先生认为,杨女士的情况不符合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,而且当初已经和杨女士协商过了,还补偿了200元。
之后,朱先生拒收了杨女士寄来的衣服,并求助了媒体,希望平台能给个说法。
结合案情来看,争议焦点呼之欲出:
(1)这件貂皮大衣到底是不是美国进口?
(2)杨女士穿了3年,到底能不能申请退货退款?
(3)平台能否强行从朱先生的账户扣钱?
对于第一个争议点:
朱先生在售卖貂皮大衣时,宣称是进口的美国貂皮。可是根据报关单显示,并没有美国的字样。
也就是说,这件貂皮大衣的宣传与事实并不相符。而杨女士在收到貂皮大衣后,就发现了袖口处有质量问题。
既然如此,朱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以及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。
如果朱先生拿不出相应证据证明,那杨女士不仅可以申请退款,甚至可以要求三倍赔偿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商品价款的3倍进行赔偿。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,为500元。
这样算下来,杨女士在退还衣服后,可以要求朱先生赔偿20390.31元。
对于第二个争议点:
杨女士如果能证明貂皮大衣的质量有问题,是可以要求朱先生承担责任的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11条规定,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
其实朱先生说得也没错,当初杨女士已经发现了袖口有瑕疵,双方已经协商完毕。
现在杨女士使用了这件貂皮大衣3年后,又来说衣服质量有问题,谁知道杨女士是不是自己没有保养好衣服,导致衣服出现鼓包。
既然如此,杨女士应当先去对这件貂皮大衣进行鉴定,如果鉴定质量有问题的,就可以要求朱先生退款。
对于第三个争议点:
朱先生查询了平台的相关规定,商品质量有问题的,维权期限最长可达180天。如果商家承诺三年质保或者五年质保的,消费者也可以维权。
朱先生表示,自己的店铺并未宣传3年或者5年质保,而且杨女士是知道貂皮大衣的瑕疵所在,且当时已经协商补偿了200元。
现在杨女士没有提交衣服质量有问题的证据,谁知道这3年期间杨女士是如何保养的衣服。
因此,在没有完整证据时,即便是平台也不能强行从商家账户中扣钱。
但是平台强行退款的理由是,朱先生宣传的和卖的貂皮大衣不对版,也就是虚假宣传。
如果平台确实有相关的规定,那确实有权强行从朱先生账户中扣钱。
有网友说:“既然是虚假宣传,那退货也理所应当。”
但也有网友表示:“法律规定的退货好像是不影响二次销售,但杨女士已经穿了3年再退全款,有点不符合公平原则。”
对此,大家怎么看?
